上周热线盘点:本报共接到20件维权投诉,其中涉及汽车品牌的12件,涉及保险的4件,涉及法律问题的4件。目前已经解决了8件,6件正在解决,还有6件是因为消费者电话联系不畅导致无法解决,本周我们将继续关注。
高先生来电:我于2008年6月29日在德阳购买了一辆哈飞,《保修保养手册》里面写明消费者所购汽车享受2年或者5万公里的免费保修,但9月我车子的手排挡连接处的钢丝断掉了,我将车子开到4S店维修部进行检查时,工作人员却说,必须交596元才能修理,原因是我未按照手册上的规定到4S店进行保养,一共漏了2次免费保养。但我觉得这不太合理,因为我将车子买回家后,连《保修保养手册》都没有看过,而对方也没有告知过我,何况车子损坏的是刹车连接钢丝,这与保养是两回事,应属质量问题吧?
维权记者帮忙:记者了解到,因为高先生家离4S维修站很远,所以为了节约时间便就近在一家维修连锁店做了保养,但记者从经销商处了解到,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被厂家认可的4S店或4S店指定的二级维修站保养,就相当于高先生自动放弃了免费保修的权利。
对此,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王乐勇律师表示,由于国家缺乏相关规定,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厂家对承诺的相关权利义务有着很大的主动权,所以只有了解了这些条款,消费者才能避免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作为4S店,也应将特别需要提醒消费者的地方进行明示或者单独书面告知,不应“隐藏”在书中某一页内。本报记者 周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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