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的角度,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燃油税这档子事自然也不例外;从人性的角度,燃油税的出台,肯定会导致一部分人——哪怕是极少数,但终归是会有——利益受损,所以自然也是有其弊之一端的;但是从科学的角度,我想说燃油税的利弊之争完全是一个伪问题。
有媒体说燃油税是“11年悬而未决”,但在我印象中似乎远不止11年,因为还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非常热烈地讨论过燃油税的利弊问题了。扰攘至今,悬而未决,看来其争也可谓激烈。那么燃油税到底有哪些“弊”呢?
来来去去不外乎那么几条:农业工程机械等非交通用油与交通用油如何区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成品油走私、具体征收在操作上有困难、容易造成税收流失、燃油税收入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配……
如果上述所列都是燃油税之弊的话,那么我倒也并不想否认。但问题是,这是燃油税本身所必然会导致的结果呢?还是我们用之不科学、举之不完善所造成的副效应?就像人都生而要吃饭,但“病也往往从口入”,那么我们是否也要讨论一下“吃饭的利弊”呢?
最后,当这些都不足以构成筹码的时候,撒手锏出来了:30万公路收费征稽人员如何安置?
这的确是颇有些棘手,因为涉及到社会安定问题。据说——也就是未经证实的说法,当这一提法刚被掷到桌面时,税务部门豪情满怀地表示“我们可以消化”。很快,经过“调查核实”,30万人变成了100万,税务部门这下“消化”不了啦,于是燃油税一事“遂寝”。
所以,问题的本质就暴露了,燃油税扰攘这么多年而实施不了,关键根本不是什么利大弊大的问题,而是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分配问题;也其实是国家的决心到底有多大的问题。
这次燃油税看来是真的要开征了,我不认为是相关利益部门终于达成了一致,而是比较倾向于认为是国家这次真正下了大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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