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和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两大汽车相关新政都正在酝酿之中,年内都将相继出台。那么,两大新政将给有车族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广州张先生2006年底驾驶小车在江门至湛江路段因违章被电子警察拍照,处罚200元。近日去广州某银行处理罚款,银行给他开了两张收据,一张是罚款金额200元,另外一张是滞纳金3420元。一时间,滞纳金是否应该设立上限成为网上人们热议话题。
新政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前进行阶段:网上征求意见,12月5日截止。
执行时间:2008年年内
■新政新变化
1.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和缴款告知的规定,加处罚款(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滞纳金将不能无限制的处罚。
2.对酒后驾驶者在呼吸测试达到或者超过醉酒临界值后,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时才进行抽血检验;同时如当事人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可抽血检验。
3.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让违法信息处理更加及时。
4.增加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使用规定,避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中暴露出的告知不及时、设置不规范、没有设置提示标志等问题。
5.增加了实施交通违法的教育操作性规定进一步扩大教育面,减少处罚面。
重庆多家经销商向本报反映,由于不知燃油税改革后会对用车成本产生怎样的影响,所以近段时间很多车主都推迟了购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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