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月份是我省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今年前3个月,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38起,死亡415人,直接经济损失558.7万元。以追尾、超速、超载、翻车等交通事故为主,其中因疲劳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最为突出。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疲劳、酒后、超速、超载”等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其实从这些交通事故中我们都可以总结出经验,吸取教训,避免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记者采访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赵警官和陈警官,他们综合了近几年我省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从中选取几起因不同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建议,希望广大车主吸取教训,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疲劳驾驶——车毁人亡
背景:本报在2009年2月11日刊登《农安一轿车越隔离带撞上大客 轿车内五人亡》的报道,今年2月10日,在302国道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在行驶中越过隔离带,与一辆大客车迎面相撞,造成轿车内5人死亡,轿车也毁了。
赵警官认为,轿车驾驶员过度疲劳驾驶应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由于疲劳驾驶会降低驾驶员听觉和视觉的敏锐度,反应能力、操纵能力、动作准确性也会随之下降,造成驾驶员短暂瞌睡或对道路判断错误,导致事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疲劳驾驶’已经作出明确界定:驾驶员连续驾车超过3小时或在24小时内累计驾车超过8小时,或驾驶前从事消耗体力过大的其他劳动,都属疲劳驾驶。”赵警官说。
长途驾驶前驾驶员要保证睡眠充足,注意劳逸结合;行驶中,视线不要总放在路面上的标示线,这样更容易造成眼睛的疲劳;当感觉疲劳时,不要“逞强”,适时停车做短暂休息。
酒后驾车——导致7人死亡
背景:本报2009年2月19日刊登《我省春运期间发生10起重特大事故》的报道,其中松原“1·28”事故因驾驶员醉酒超车,穿过隔离带逆行与大客车相撞,导致7人死亡。
陈警官表示,酒后驾车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专门针对酒后驾车多次进行集中整治。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加大了“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根据不同程度的“酒后驾驶”将处以罚款200~2000元、暂扣驾照1~6个月、15天以下拘留,如一年内连续两次以上“酒后驾车”将被吊销驾照。
谈到“酒后驾车”,陈警官语重心长的说:“很多酒后驾车的司机事后都表示后悔,但后悔也于事无补,如果需要代驾,我们也非常愿意提供帮助。总之,为了家人,也为了自己,千万不要酒后驾车。”
超速、超载——害人害己
背景:本报2009年2月28日刊登《挂车逆行致一辆保时捷跑车车毁人亡》的报道,一辆解放挂车越过中央隔离带撞上一辆保时捷跑车,将跑车顶出100多米远才停下,导致跑车车毁人亡,交警初步断定事故原因为挂车超速、超载。
赵警官说,超速和超载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是每次集中整治的重点。车辆超速行驶,轮胎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开始变小,严重影响车辆的制动性,如果突然猛打方向,车辆就会失去控制, 造成翻车,后果不堪设想。超载的货增加了车辆高度,降低了稳定性,转弯时极易发生侧翻。此外,由于车辆超负荷运行,也容易发生车辆爆胎,导致失控翻车的事故,害人害己。
新手上路——3个月后易出大事故
背景:本报2008年3月18日刊登《误把油门当刹车 新手撞倒两女子》的报道,一名女子因误踩油门,将两名路人撞伤。事发后,女司机说,自己开车三个月左右,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陈警官说:“新手刚上路时,开车都很小心,也比较慢,即使发生事故也多是刮刮碰碰的小事故。但随着驾车时间和路面经验的增加,新手觉得自己的技术可以了,车也敢开快了。可一旦遇到险情,新手缺乏经验,情急之下很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导致事故发生,而这段危险时期一般会出现在新手驾车3个月以后。”
因此,陈警官建议,新手上路要养成眼界开阔的习惯,不要只盯着前面;开车时一定要给自己留出充裕的空间应对可能发生的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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