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14日说,浙江蓝箭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事务所出具的杭州闹市“飙车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认定,肇事车辆存在违法超速行为,时速在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肇事车辆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据公安部门介绍,鉴定机构认定,牌照为浙A608Z0的肇事车辆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为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这辆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5月7日晚8时许,25岁的谭卓在杭州闹市走斑马线时,被牌照为浙A608Z0的三菱跑车撞倒,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肇事者胡某已被刑拘。杭州市警方此前通报该事故时,曾引用当事人胡某及同伴的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这一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了许多网民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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