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成品油价格补贴于6月10日-20日期间开始发放;6月的成品油价格补贴于7月10日-20日期间发放
昨日,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召开会议,下达了《2009年上半年成品油价格补贴通知》。
补贴标准
2009年上半年补贴2970元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油补对象为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取得或曾经取得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核发的《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并持有《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和《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经营者。成品油价格补贴以实际营运天数为准,2009年1月至6月每月495元,正常营运车辆2009年上半年补贴款为2970元。
按每月30天统计以日计算
据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立光介绍,本次发放出租车油补将秉承5项原则。
一、成品油价格补贴以每月30天统计,发放以日为单位计算;二、报停期间不发成品油价格补贴款;三、在出租车管理办已办理车辆下线业务或车辆已卖出,没有办理报停手续的不享受成品油价格补贴;四、拖欠税款的业户在补交所欠税款后再进行发放;五、2009年上半年第一批成品油价格补贴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5月31日。第二批成品油价格补贴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6月30日。
发放时间
2009年6月-7月陆续发放
6月4日至7日,长春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在长春信息港(www.changchun.gov.cn)查询《关于2009年上半年成品油价格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经营者成品油价格补贴的相关信息。为方便业户,出租车管理办业务大厅内设专人协助网上查询。
在公示期间,如发现网上公布信息有误,可持相关证件到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210室进行复核更正。公示期间未申请复核的,将按网上公布信息发放。
本次油补具体发放时间:2009年1-5月成品油价格补贴于2009年6月10日-20日期间开始发放;6月的成品油价格补贴于7月10日-20日期间发放。2009年下半年油补,将根据成品油市场价格变化,于2010年4月底进行发放。
■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拨0431-87691234
张立光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凡在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换发出租汽车专用号牌,未到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参加年度审验的车辆,尽快进行年度审验,否则因号牌掌握不一致,难以保证及时、准确发放成品油价格补贴。严禁出租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利用出租车营运证件,套取、冒领、截留国家成品油价格补贴。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退回补贴款并通报批评,对引发不稳定群发事件的企业和经营者,按《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及《长春市出租汽车企业资格审查标准》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投诉举报电话:0431-87691234。
特殊处理
一人经营多车需报送申请
张立光表示,本次油补发放政策更加灵活,更加人性化。营运证件齐全,但一人有多个《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多辆车的,由所属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向该出租车管理办报送实际发放成品油价格补贴申请表(报盘)。
2009年1-5月的成品油补贴数据于2009年6月2日16时30分前报送该出租车管理办210室,6月份的成品油补贴数据,于次月1日(节假日照常)携带U盘到210室领取,并于2009年7月2日16时30分前报送到210室。
运营证与受补人不符可变更
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经营者实际承包营运时间或经营者姓名,与在该办计算机内登记内容不相符的,由持有《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所属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向该办报送《成品油价格补贴特殊情况申请表(报盘)》(1-5月的成品油补贴数据于6月2日16时30分前报送,6月份的成品油补贴数据,于次月1日携带U盘到市出租车管理办领取);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现有营运证件和享受成品油价格补贴人员不符的应尽快办理变更;企业及个体经
营者在成品油价格补贴款发放前,将具体补贴领取人报至出租车管理办业务处210室。如果上报数据有误,后果由上报企业承担。
换油补卡
原有存折将换成“一卡通”
为方便广大经营者领取成品油价格补贴款。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已委托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代理成品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届时原有石油补贴存折不再使用,重新办理新的成品油价格补贴领取卡。出租车司机需持本人身份证、《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到指定银行办理领取卡,代领的按银行要求办理。(见表格)
据介绍,本次推行的油补领取卡更具人性化,“以前的存折只能简单地存款、取款,而重新办理的领取卡具有多项功能。”据吉林银行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张领取卡可以代缴水、电、煤气费,个人理财,还可以到该银行所有网点兑换现金和零钱。“以前发放油补只能去银行领取,有了这张卡,出租车司机就可以到ATM自动提款机随时领取。”据介绍,本次办卡完全免费,且不收取年费。
(记者 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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