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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轿车15年出租车标准未变
晨报讯(记者薛冰)记者昨天从市交管局获悉:3月1日起实行汽车报废新标准,轿车、轻型小客车等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即私车、公用商务车等车辆的使用年限改为15年,延长使用时无需审批,没有确定的报废上限,但必须通过定期检验。此前实行的汽车报废标准是1997年颁布的,以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为报废标准,而国际通行的汽车报废制度是车辆的检测技术状况。新标准调整的车辆主要集中在私车、公务商用车和旅游大客车上。其中,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延长到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允许使用10年。上述车辆达到使用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依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有关规定检验合格的,除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外,其他上述车辆原则上可连续延长使用年限。据了解,尽管大部分车型的使用年限都得到了延长,但在本市小公共汽车和微型载货汽车却未被允许延长使用年限,出租车的报废标准也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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