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本市将对未备案停车场进行处罚 |
作者:[ 郑淑华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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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政管委停车设施管理处了解到,从4月22日开始的对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工作,截止到目前,只有1/3的停车场完成办理备案登记。有关人士表示,到7月1日最后截止日期,还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停车场将受到处罚。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5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而继续经营活动的停车场经营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本市经营性公共停车场近2000家,只有登记备案的停车场才能按调价通知涨价,而目前还有1/3的停车场仍未办理备案。分析原因主要有:宣传力度不够、停车场态度不积极、有些停车场自身条件不具备等。管理部门将在7月1日以后开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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