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近几年新增的私家车中,有1/3的消费者是通过贷款购买。汽车消费信贷无疑推动了小汽车进入中国家庭的步伐。无论是银行还是保险业,都将汽车消费信贷及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作为其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对待。但是目前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将大部分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转到保险公司头上,保险公司因此尝到了苦头。最近南京的保险行业就对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亮起“黄灯”:平安保险暂停了此项业务;人保、太保对该业务的开展也开始持慎重的态度。 目前银行对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用房产抵押;二、用新车抵押,并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三、公务员、科教文卫、金融、公检法等9类人员可直接找2个同行业的担保人进行信用担保。 汽车消费信贷保险实质属于第二种担保方式,即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履约担保,银行有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就不再要求消费者提供其他担保。不过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则要求消费者提供反担保,即提供抵押物、质押物或者另找保证人实行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据了解,保险商进入汽车消费信贷在国外很普遍,国外80%的汽车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消费,在中国却是最近几年的事,目前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业务的也主要以人保、太保、平安为主。为了推动我国汽车业的发展,银行纷纷降低汽车消费信贷门槛,推出了延长贷款年限,降低首付款甚至实行零首付,简化贷款手续,放宽担保条件等措施。为了防范门槛降低后的信贷风险,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便应运而生,并得到较快的发展。保险公司为了抓住源头客户,对该业务的开展表现都很积极,而银行的风险也因此可以由保险公司分担。 然而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加之银行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后,实质上就将对贷款人的信用资格审查也都推给了保险公司。恰恰在对贷款人信贷风险的识别上,保险公司不及银行来得专业,于是信贷风险开始显现。有的保险公司为了应付恶意骗贷及逃避还贷现象,不得不成立追讨小组;有的保险公司院子里停满了追讨回来的车辆,有的还不得不租个停车场停放车辆。而入世后的车价一路下调,保险公司因此承担了很大的损失。 金融业人士认为,保险业对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亮“黄灯”,其实也是向银行业发出警示。降低汽车消费信贷门槛后,银行对信贷风险的防范不能简单地“一转了之”。虽然保险公司吃了眼前亏,但从长远来看银行的汽车消费信贷将受到制约。正如一位银行业人士所说:“一家保险公司暂停该业务不会对银行开展汽车信贷有太大的影响,但是整个保险业收缩该业务后必须引起银行业的重视。”事实上面对外资金融即将进入国内的压力,识别信贷风险的能力也是各家银行必须要练好的内功。 据悉,超过了承受能力的保险公司开始慎重地对待此项业务,并进行调整,准备提高提供保险的门槛,比如首付款必须达到车价的35%,还款年限不能太长等等。这样,银行降低的信贷门槛有可能被保险公司重新提高。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通认为,为了推动汽车消费信贷,银行和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合作,互惠互利,共同促进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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