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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召回制度即将过堂听审,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此次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早在去年,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三家单位就已在加紧研究有关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此前三家单位在组织有关企业和专家对轿车质量问题进行了调研,主要了解的是消费者投诉重点、问题产生原因以及轿车销售、维修现状等,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起草制定《家用轿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要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仍坚持"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主要明确轿车产品在销售后出现违约法律责任的责任归属和处理程序。
对于汽车三包,行业内的抵触情绪曾经很强,代表性的观点有几项:其一,是认为汽车"三包"条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不到位、配件市场混乱等问题,关键是要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现代营销制度,尽快推行汽车产品型式认证制度。这就把搞"三包"和搞"召回"概念混淆在一起,正因为质量不稳定才需要"三包",如果质量可靠到在保证期内决不会出问题,讨论"三包"岂非多此一举?其二,认为政府只应管安全、环保、节能、防盗四类问题,不该管汽车"三包"的事,具体的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三包"都应是下放给企业自己来管。
按照国际惯例,现在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将事关人身安全等的产品进入到流通或消费环节的质量问题纳入到政府法制管理范畴,这与生产制造上属于技术范畴的"质量管理"是两码事,若国家不管事关使用安全等质量问题,为何设立部级的国家质检总局?管本身有两种含义,从法规上确定原则性的条例属于宏观的"管",厂家具体按照法规具体落实是微观上的"管",不能混淆"管"的概念,政府当然不能来替厂家出面做具体修车、换车和退车的事。这种规矩既不能由厂家单方面来定,也不能让用户来单方面来定,否则都会乱套,只能由超脱两类利益方的政府来定。
是不是不涉及到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质量问题就可以下放给企业自行管理?
"三包"主要就是处理非涉及到安全、环保和节能问题的普通质量问题,美国各州所颁布的大同小异。《柠檬法》其实就是涉及"三包"的正式法律,我国现在还在讨论政府法规、条例层面的"三包",远未到立法的程度,象美国这种崇尚自由竞争和市场经济的国家也没弱化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下放对汽车产品的质量管理权限。有种说法称质量不好,用户可以不买;但买了和用了的用户对质量不好的汽车该怎么办?由于中国汽车市场开放度低,对于细分市场上的产品单一或选择余地太小,明知某种汽车质量不太好,用户不买又该怎样?除非是零关税和零配额,用户才可以去"全球采购"。
直至目前,对汽车产品实行的还是属于"保修"的商业条例,远没到"三包"的程度,对"更换"和"退货"始终是个模糊敏感区。由于市场的不断在成熟,在保修期内的"修理"范畴基本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厂商与用户的纠纷很少,分析所有的对厂商的负面暴光事件,几乎全是由于更换和退货两个环节纠纷所致,法院也不便受理这种"无法"之事,没有法的尺度,纠纷就难以判对错。厂商实际上也为法规条例上的空白和模糊背了"黑锅",付出了较大的经济代价。
如果有了"三包"法规和厂家具体的"三包"承诺,提高透明度后,大家都有章可循,反而能极大地减少日常厂商与用户的纠纷矛盾产生。这就是为何用车量比中国多出十倍的美国很少看到有类似"三包"的纠纷的报道,反倒隔三差五充斥"召回"或因人身伤亡事故而巨额索赔的报道。钟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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