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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游先荣)郫县某厂厂长陈世伟前不久在蓉购得一正热销的某品牌小轿车,不料在上户时却发现“车架号有明显的涂改打磨痕迹,系犯罪嫌疑车辆”,交管部门拒绝上户,并收缴一切办证手续。
昨天(22),陈世伟再次找到该车西南销售服务中心,要求处理。新车竟是犯罪嫌疑车据了解,陈世伟系郫县一生产防盗门窗企业的厂长,4月16日,陈毫不犹豫花13万元左右在四川上海汽车工业供销联营公司买下一辆新上市的某品牌车。5月9日,陈驱车到双流白家交管所办理上户手续时,该车被挡获了。该所检验科检验岗民警在“挡获经过”中有如下记录:注册登记业务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以下问题,车架号有明显的涂改打磨痕迹。经该所犯罪嫌疑车辆审核办公室检查认定,“车架号有明显的涂改打磨痕迹,系犯罪嫌疑车辆。”厂家:拒绝换车此后,陈多次与该轿车西南销售服务中心协商,称目前符合其“整车自正常购车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现影响车辆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予以更换车辆”的规定,提出调换一辆车,但被拒绝。据记者了解,该服务中心也正在积极与其上海总部联系,不久该公司质保部汽车一厂质量检验科发来信函,“经查本公司曾生产过此编号的车辆”,但信函并未对涂改打磨情况作任何解释。消费者:向消协投诉陈世伟昨日再次找到该车的西南销售服务中心,中心负责人顾某表示,这车是流水线生产的,而且具备齐全的合格证。他们已把该车不属犯罪嫌疑车的相关证明交给交管所,以后此车该在成都正常行驶。顾某称,按自己的规定,不予换车处理。但他仍未对车架号一事作解释。对此,陈世伟气愤地表示,他不会接受这种处理方法,将于近日投诉到消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可能采取法律手段,将该轿车销售服务中心告上法庭。
来源:[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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