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继续收 燃油税征收日期还没确定 |
作者:[ 杨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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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天来,一些媒体盛传的燃油税将从7月1日起征的消息,引起了汽车市场的躁动。本报记者专门为此传闻咨询了财政部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答复,实施燃油税的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熟,起征的日期也没有最终确定,短时间内不会出台,近日个别媒体的有关报道不属实。
财政部的负责人认为,在费改税的主要法律程序和实施措施方面虽然已经不存在太大的障碍,但起征还要选择适当的时机,而且实施的过程一定是透明公开的。据悉,根据已经确定的原则,燃油税将在生产环节征收。也就是说,正式实施费改税以后,税费是含在油价当中的,这样可以更好地体现出多使用道路多缴纳道路建设维护费用的公平原则。
据了解,此传闻的来源大概起因于加油站加装税控装置。目前,各个加油站进行的税控改造,不是针对实施燃油税而是针对增值税核算的。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加油站不管用现金、支票、汇票还是用加油卡收取售油款,都必须交纳增值税。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已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税款由加油机所确定的计税额征收,对没有安装税控加油机或加油机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税务机关将按月对其成品油库存进行盘点,并定期联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检查。
另据公路管理部门养路费征稽主管单位证实,他们还没有接到有关费改税的任何消息,今年的养路费将继续征收。
来源:[人民网—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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