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报道:最高法发通知:醉驾被刑拘可以视案情取保候审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市高院下发了通知,该通知称,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常见多发,各院应高度重视,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慎重稳妥...[更多] [醉驾新国标7月1日实施 血液检测须出报告]
事件回顾:
最高法: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
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更多]
引发争议 观点大PK:
正方:“醉驾不一律入刑” 表明法律理性的回归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工作者,文章作者认为"不将醉驾一律认定为犯罪"是法律理性的回归。[更多]
反方:"醉驾非一律入刑"待司法解释 网友多担忧
网友认为,最高法的表态让治理酒驾前功尽弃,还有网友认为这会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过于宽松。[更多]
5月1日事件发展——醉驾入刑 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最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生效实施。今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无疑是将醉酒驾驶纳入其中。在刑法133条中增设了新的条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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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事件发展——北京最大规模查酒驾 交警配破胎器和手铐5月5日,北京市农展桥辅路,警灯闪烁,两条车道被隔开形成酒驾检查区,交警、巡警联合对过往司机进行酒精检测。当晚,北京进行全市最大规模酒驾检查行动,同时,“醉驾入刑”后,为一线民警装备的执法设备正式配备到位。每个酒驾检查小组配备两台,外形类似坦克履带,正面布满尖刺,一台破胎器大约密布118根尖刺。车胎被刺后,约3分钟就无法行驶。[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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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事件发展——最高法: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针对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后,各地严查醉酒驾车行为的情况,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并非醉酒驾驶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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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事件发展——醉驾新国标7月1日实施 血液检测须出报告5月12日,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国家强制性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已经过修订,今年7月1日实施,不过新标准的修订没有涉及饮酒、醉酒驾车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原来的数值检测标准依旧不变。[更多内容] |
最高法副院长-"醉驾并非一律入刑"引争议 “上联:皮筋法律,因人而异能伸能缩;下联:醉酒驾车,不出事故想开就开。” 昨日,一名网友创作了这副“对联”,表达了自己对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醉驾并非一律入刑”讲话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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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评:醉驾就是醉驾 何来“情节轻微”?对醉驾来说,是否也存在“情节显著轻微”一说呢?众所周知,醉驾不同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一般的违法行为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产生不同的情节,如正当防卫中可能出现的防卫过当、犯罪行为中止、过失犯罪等。因此,在违法行为的认定方面,可以根据情节不同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的推定。但是,就醉驾而言,刑法并没有按照情节轻重认定醉驾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是按照醉驾的性质认定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醉驾,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还有什么“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犯罪”一说呢?所谓的醉驾情节轻重,立足点是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如果产生了严重后果,除按醉驾治罪之外,还要追究其他方面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产生其他社会后果,就按醉驾治罪。总之一句,醉驾就得治罪。[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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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种观点:“醉驾不一律入刑” 表明法律理性的回归张军的讲话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基于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身份,他的话对地方法院和司法实践具有很大的指导性。作为一名法律职业工作者,我认为"不将醉驾一律认定为犯罪"是法律理性的回归。[更多内容] |
老刀侃车:“勿将醉驾一律认定为犯罪”是纵容酒驾和徇私枉法 最高法关于“勿将醉驾一律认定为犯罪”的解释开了一个坏头。这个解释应该在51之前出来。51之后,全国各地对醉驾几乎都采取了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就是以危险驾驶入罪。但即便如此仍有人以身试法。而最高法的解释,将会为醉驾者开脱,为执法者的恣意执法和徇私枉法奠定了基础,将会破坏既有的好不容易形成的执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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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昱:醉驾不一定入刑为选择性执法埋下隐患醉驾不一定入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将国人本来期望很大的这一法律条款搞成了可塑、可伸缩长短的橡皮筋,是给惩戒醉驾预先留出了一个大大的后门。更何况,在媒体的宣传和交警的严查下,公众普遍都已经接受了“醉驾入刑”这一个新概念,这个时候的这样一个解释,很有可能把以前的努力都给前功尽弃。[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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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春华:“醉驾不一律定罪”令谁欢喜令谁忧?但是正因为存在这样的中国特色,才使得“醉驾零容忍”的必要和必须。一旦给这个“危险驾驶罪”设置了绿灯,留下可变通的口子,就会出现有人欢喜有人忧的两极分化。而这所产的的后果将不堪设想,毕竟,有变通能量的人,对法律是不那么敬畏的。所以,无论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最高法领导的解释,都是不妥的。目前来看,上述解释还只是个别领导的口头表达,但愿最高法别将此变成正式的司法解释才好。[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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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请最高法收回“醉驾不一定入罪”不难看出,新《刑法》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无冲突,也就不存在“注意与行政处罚的衔接”的问题,张副院长以此说事,没有丝毫的法律支持。而从另一方面看,基层法院如果按照张副院长的说法去审理“醉驾”案,那基层法官的权力就太大了。一面是最多一年的拘役,公务员还将丢掉“金饭碗”,一面是“无罪”,如此反差的背后,一定会造就“权力寻租”。久而久之,将祸害法官队伍。有鉴于此,笔者呼吁张副院长收回“醉驾不一定入罪”的个人言论,以免误导驾驶人员,也给法律以尊严。[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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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夫:醉驾入刑不过分 不应受到质疑依车夫看,醉驾入刑的刑罚还不够严苛,并不足以以儆效尤,所以才有许多人当做儿戏,心存侥幸。车夫一直批判一种认识,即开车发生的事故其罪责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豁免。这本身就是汽车特权的一种表现。撞死一个人难道与用刀杀死一个人不一个结果吗?都是一条人命!在醉酒的前提之下,不是激情杀人,就是故意杀人![更多内容] |
醉驾案例:高晓松醉驾在京发生交通事故 被刑事拘留 5月9日晚,高晓松驾车在京发生交通事故。经酒精检验,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据高晓松自称,当晚从19时至22时,他与两名朋友在东三环附近一酒店饮酒。"我喝了一瓶白葡萄酒和一瓶洋酒,"高晓松说,22时20分许,他自己驾车离开饭店,途中与三辆等红绿灯的车辆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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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例:京醉驾获刑第一人不上诉 称下辈子不喝酒醉驾酿成三车追尾事故,37岁男子郭术东,被房山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郭术东成为5月1日起实施《刑法修正案(八)》后,北京首个因醉驾、适用刑法被判刑的第一人。“希望法庭对我轻判,我下辈子再也不喝酒了。”昨天庭审时,郭术东表示。 [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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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例:大学生醉司机将入刑 央求民警不告知学校“叔叔,我错了,您能不能不拘留我?”5月3日,24岁的大四学生小张醉驾发生事故后,在现场苦苦哀求交警通融一下。他已经意识到为此将付出惨重代价,不但面临刑事处罚,还会使他再也无法参加5日举行的毕业考试了。他也因此成为本市首名“醉驾入刑”的大学生。[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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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例:广东首例醉驾入罪案:判拘役俩月罚款1千5月11日下午,佛山市高明区法院开审广东首例醉驾入罪案。该案庭审适用简易程序,从开审到宣判仅用时约30分钟。醉驾摩托司机何某田终以危险驾驶罪获刑两个月拘役,并被处以罚金1000元。[更多内容] |
日本:司机酒驾,乘客同罪日本在2008年通过的新道路交通法对酒驾行为的处罚达到了近乎严苛的地步。对酒后驾车者本人,违规者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约合9300美元)的罚款,同时还新设了“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新的罪种,凡是向酒后驾车的司机提供车辆、酒水的人以及车上的乘客都要受到严厉处罚。而日本酒后驾车的认定标准呢?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0.03%即可认定为酒驾。换句话说,喝一瓶啤酒就差不多超过了。 [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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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酒驾入罪 青少年尤其严厉在美国醉驾,如果起诉,包括餐厅、同时一起喝酒的人都一起成为被告。所以,你在美国餐厅喝酒,喝醉了想开车,餐厅老板和服务员第一个把你拦住。 不过对于酒后驾车初犯者还是以惩戒警示为主,因此虽然大量酒驾者被判刑,但是真正需要服完整个刑期的人并不是太多。[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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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巨额罚款 最高可监禁三年新加坡法律规定,酒后开车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5000新元(1美元约合1.44新元),或入狱6个月以下;再犯者则被罚款3000~1万新元,并被判入狱12个月以下;屡犯者则可被判支付高达3万新元罚款,并入狱3年。被判酒后驾车者即使没有造成车祸,也将被吊销驾照至少一年。[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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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酒驾累犯将终身禁驾在瑞典,只要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2‰驾驶车辆第二次被发现,将面临终身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如果发现血液酒精浓度超过1%,将最高判处2年监禁。[更多内容] |
[别动队倡议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五一以后,喝酒开车被列为了刑事犯罪,扣分罚款外加坐牢,耽误时间不说,非常的划不来。近日,高晓松醉驾撞车,害人害己。看到这些,让我们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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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貌岸然 多少名人也如“高晓松”? 早前,谈及“药家鑫案”,高晓松在其微博中表示,连生命都漠视的人谈何爱音乐,“朋友问我怎么看药家鑫案?我说即便他活着出来,也会被当街撞死,没死干净也会被补几刀。人类全部的历史告诉我们:有法有天时人民奉公守法,无法无天时人民替天行道。至于有人能一手遮天,那纯属杞人忧天。另外鉴于西安音乐学院学生集体支持药家鑫,今后音乐界将不接受他们,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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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立法能限制富二代、官二代酒后驾车行凶吗?“醉驾入刑”是否让大众支持已无须讨论,无论是普通司机还是靠公交出行的老百姓,都对这个的法律没有太多异议,毕竟酒精引发的意外一幕又一幕,总是惨烈到难以想象,不过作为普通人来说,关心的不仅仅是立法,而是“酒驾入刑”能不能执行到位。“我爸是李刚”这声大喊让我们这些百姓知道了普通人与富人、公务员之类在权利上的本质差距,仅仅是单纯的立法能不能实现对富二代、官二代的约束呢?[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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