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鹃)小伙街头扶起老太,老太是被“撞”还是自己“摔”的?日前,交管部门认定,张衡倒车不慎,造成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张衡对此提出异议,不排除走法律程序继续申诉。
事故认定书:小伙儿负全责 6月16日,在
西安市兴庆宫公园北门的柿园坊小区门口,小伙子张衡扶起了摔倒在地的老太太韩玉兰。
老太太说是小伙子撞了自己,张衡却坚称与自己无关,他只是扶起了摔倒在地的老人。事发后,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事故科对此事介入调查处理。“这下可以证明我岳母说的是实话了吧!”7月6日上午,韩玉兰的女婿张先生拿着《
交通事故认定书》说,有关事故成因分析及责任认定显示:当事人张衡在倒车时没有注意观察车后情况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过错;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韩玉兰无责。
张衡:预感自己会是另一个彭宇 张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后,由于当天在场的证人没有人站在他们这一方,整个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每天奔波在家庭、医院和交警队之间,也使他身心俱疲,他希望这份认定书对事件能有个了结。“认定的依据不能说,但结论不是随便下的,这个事情关注度高,我们也很谨慎。”昨日上午,交管一大队处理该事故的民警王风告诉记者,事故认定书并非是对整个事件的最终结论,当事人如果有异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份认定书也不过对法院提供了一份旁证,法院在判决时,仍可以绕开认定书,得出结论。“我预感到我会是另一个彭宇。”这份认定书让张衡有些失望,他仍然坚称,自己只是好心扶起了那位老人,对于认定结果,他无法接受,将会继续申诉。如果实在没办法,可能会走法律程序,因为“这是关乎名誉和道德的问题”。
彭宇事件 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南京市
鼓楼区法院起诉。
2007年9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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