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和15日,本报汽车版先后发表了《丰田汽车必须反思》和《再说丰田广告事件绝非偶然》两篇评论之后,得到读者和网友的强烈共鸣。大家普遍认为,作为中国汽车企业的合作伙伴,跨国公司不应该太霸道,而中国汽车企业更应该自强自立。
事实再一次证明我们在前面两篇文章中所分析的,丰田广告事件绝非偶然。一位权威人士对丰田公司的另一个广告提出强烈的质疑。在他的提示下,我们找到两个多月前丰田汽车的另一个广告。
这篇以“VIOS威驰一周年感谢活动”为题的广告,左上角的文字是“更远。更自由。和TOYOTA一起走”,中间是活动内容,而右下角用鲜红色突出醒目的广告语:“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以及丰田的标识及英文名称。网址是www.toyota.com.cn,而两部“热线电话”打过去也都是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的电话。
我们注意到,在半个版的广告中,不仅合作伙伴——一汽、天汽的字样都没有出现,哪怕是合资公司的名字也没有出现!而广告当中却偏偏标注道: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TOYOTA所有。
这位权威人士愤慨地指出,推广合资企业的车,广告由合资企业埋单,解释权为什么仅仅在丰田一边?这不成了都在宣传丰田吗?这是丰田对中方合作伙伴极大的不尊重,也可以说是太霸道了!当然,这样的广告刊登出来了,作为合资企业的另一方——一汽方面没有任何表态,没有坚持原则,不仅表现出软弱无力的立场,而且资本的利益哪里去了?
权威人士还认为,中方占50%的股权,就是要在决策当中发挥作用,坚持中方的立场,代表中方的利益。就引进车型来说,技术转让费等费用我合资企业已经付钱了,中方为什么不能坚持原则?
的确,自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出台,政府部门对中外汽车整车合资坚持中方不低于50%的股比,真可谓用心良苦。但是一些企业常常有依赖的思想,一方面要求政府帮助把关,另一方面却不恰当地迎合跨国公司,甚至不惜私底下讨好人家。否则,即使有坚持原则的领导,还有被撤职的可能。权威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就等于是投降了!
值得说明的是,发表三篇评论,我们并不是就事论事,也不想揪住谁不放,而是透过丰田汽车广告事件所暴露的问题,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真正促进我国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财富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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