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公布了一项代号为2000/53/EC的报废汽车回收指令,该指令于今年1月1日起在欧盟各成员国全面执行。
据了解,欧盟公布的这项新政旨在对汽车的报废回收实行新的标准,其要求为生产厂商负担处理报废车辆或运回生产厂地的“全部或大部分费用”。
指令规定,汽车制造厂商在欧盟国家上市新车时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其投入市场的新款汽车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为95%。符合了这一标准的车商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证。目前,德国汽车回收率已接近100%,法国、美国等国家报废汽车的再利用率也已达到95%。
(责任编辑:俞劲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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