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路政局发布今年首批养路费催缴公告,千余车辆因欠缴养路费被列入“黑名单”。
在催缴公告中,私家车约占三分之一,而一半以上的欠费车户是公司企业。其中,欠费时间超过3年的有40余起,最长的一辆车从2001年1月1日起就开始欠缴养路费。
据了解,欠费车辆以大货车和面包车居多。按照规定,拖欠、逃缴养路费的,除补缴养路费外,还要按日加收月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欠费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处所欠费额50%以下的罚款;拖欠、逃缴养路费1年以上的,处所欠费额50%至1倍的罚款。
对此,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表示,欠费车主需要在催缴公告发布10日后,到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补缴手续,否则,养路费征稽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暂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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