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虽已撤诉,但瞿颖要讨个说法
记者:这次准备用法律手段解决吗?
李永: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第一,希望亚辰伟业公司或银行能够站出来,去澄清这件事情,包括发表声明,说这个事情确确实实和瞿颖小姐本人没有关系,一切责任跟瞿颖没有关系,而且愿意就这个事给瞿颖小姐造成的影响进行道歉。
记者:沟通过吗?
李永:我们第一就是沟通,第二还是以函的形式或者打电话的形式催告他,如果没有回应的话,我们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把基本事实予以还原。
记者:前段时间有杂志报说瞿颖是成为被告,有图片,那个具体是什么事情?
瞿颖:那个是法院赝定笔迹的时候,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我没有去,当时我在工作,这个事情我全权委托李永律师开的庭,在那次开庭的时候,申请说要求笔迹鉴定,因为笔迹不是我的笔迹,法院同意了,李律师过了一段时间通知约好星期几,哪天回来,有时间区法院赝定一下笔迹,按照之前说好的时间去法院赝定笔迹,本来说赝定笔迹是很简单的事情,到法院之后有很多记者,我也没有去过法院,就变成像开庭一样坐在那儿,法官就开始问问题了。我也不太了解应该,赝定笔迹应该是法官先问几句,问我什么我就如实回答,有记者在拍,当时出来的新闻就是瞿颖欠贷不还,成被告。这个笔迹跟我没有关系,找那么多人去拍,人家很容易觉得这个事情跟我是有关系的,我的意愿是希望法院有一个结论之后,我站出来怎么跟媒体说怎么都行,现在也是一个时机,他们撤诉了,这个时候我站出来说。在我们开发部会之前,都没有很明确地站出来说过,我怕越说越乱,我只是说这个事情跟我没有关系,签字不是我签的,但是这中间到底有什么很复杂的原因,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希望能够有一个能够调查清楚,给我一个澄清的说法。
记者:赝定笔迹,最后有没有明确的结论?
瞿颖:没有,那天我写了笔迹,去写了很多张纸,没过几天撤诉了,他们没有必要告诉你这个笔迹是真的假的,因为原告已经撤诉了,这也是让大家不明白的地方,到底这个笔迹是谁写的,就不是我的,但是你也得给我一个说法。
李永:讲一个小插曲,赝定笔迹的时候,在这之前,法官告诉我,最好提供2002年当时买车的时候,瞿颖小姐本人签字的样本,那个时候的签字样本,提供这些东西。后来我们找了很多份,就问法官,是提供 全部的,所有的样码,他说必须本人过来亲自写,从来所签的东西不行,对方可能不认可,必须要本人到庭。既然是法官的意志,我也不能违背,就告诉瞿颖,说最好能够到法庭亲自写上几笔。在这个背景下,到了法庭,没有想到法官以开庭的形式进行的,其中还问了很多问题。就这个程序,我本人有一点看法,如果是开庭的话,应该是提前三天通知,如果没有通知的话,就是签个字,不应该以这种形式进行,而且不应该问很多实质性的问题,而且当时完全问瞿颖本人,让他本人感觉很无助,很尴尬,这种做法给瞿颖本人造成压力,到最后造成一些道听途说的报道。因为那天比较混乱,我们当时也提出抗议了,说不应该这么安排,当时本来说签完字之后要交鉴定费两千块钱,我们带着钱,结果法官忘记问这个钱,也没有要这个钱,钱也没有收就散场了。后来我们就打电话,说这个钱怎么交法,法官说对方可能考虑撤诉,到后来对方说对方撤诉了,你们的钱不用交了,所以鉴定笔迹没有做成。这个案子本身已经终结了,不存在鉴定笔迹的问题。所以最后没有一个书面的结论。
记者:有些杂志的写法、报道,会不会采取手段来维权呢对不实的报道。
瞿颖:我也会咨询律师的,以前我的想法是算了,人家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我也有一定的承受力,我的心态也挺健康的,但是我的这种想法不一定对的,虽然自己保持心情愉快的,最近跟李律师的这段接触之后,因为这个案子的接触之后,我觉得很多地方还是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我觉得以后遇上类似你刚才说的情况,我都会咨询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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