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经销商地位不对等
“厂家与经销商地位不对等,是造成经销商经营困难的一个重大原因。”经营北方一家合资品牌的武汉4S店老总王刚认为,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强化了厂家的强势地位和绝对话语权。
“国外是厂家求着经销商卖车,国内是经销商求着厂家给车卖。”王刚说,他们经历了多重考核,并动用了“关系”才拿到该汽车品牌。
渠道是厂家控制经销商的一方面,价格、信息是另外一方面。“价格是厂家制定的,我们要执行市场形成的价格,就得亏本卖。而我们亏本卖了,还得按照正常价格把销售款上缴厂家,由他们确定给我们的返点。”李冰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某车型厂家制定的市场零售价10万元,首期确定给经销商的返点为5%,经销商按照10万元95%的价格将购车款打给厂家,以提到现车。受竞争环境影响,该车以低于9.5万元的价格卖了,亏的钱就是他们自己的,与厂家没有关系。如果厂家在某一时期宣布降价,遭遇的价格损失通常也由经销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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