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致4人死亡,5人受伤,4车损坏,这起特大交通肇事案昨天在东城法院宣判,被告人张研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刑4年。
2005年11月11日22时许,北二环鼓楼桥东向西下桥处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一辆灰色
捷达(
报价;
图片)超速行驶,行驶中车忽然失控,向路中间的护栏撞去,车子飞了起来冲过护栏进入对侧车道,砸到一辆迎面正常行驶的红色“
千里马(
报价;
图片)”上,女司机吴某当场死亡。肇事车辆落地后又相继碰撞一辆白捷达和
桑塔纳2000。当时肇事车内乘坐4名乘客,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一名乘客和司机张研受伤。其他被撞车辆的司机和乘客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后经东城交通支队检测,张研血液里酒精含量为49.7毫克每百毫升,相当于饮酒状态,事故发生时车辆时速不低于89公里。张研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中,张研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没有辩解。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张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并得到对方的谅解,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