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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日前,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交强险费率浮动与违法记录挂钩
按照草案规定,今年7月1日以后,续保交强险的车主将享受到浮动费率,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与费率浮动挂钩的,一是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二是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情况。挂钩时,只计算上年度已赔付的交通事故赔案和已最终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草案规定,交强险的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根据此方法,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计算得出,今年7月1日起购买的交强险,实际上保费最高累计上浮108%,最低下浮44%。以私家车1050元交强险计算,司机最高需多交1134元,最低可少交462元。
车主条款太过苛刻罚易奖难
面对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不少车主认为是件好事,但多认为草案中的浮动条款太过苛刻。
在某银行工作的杜先生看完“交强险上下浮条款”后表示:“无证驾驶与酒后驾驶或许还好避免,但是在一个年度内从不闯红灯或逆向行驶就很不容易,因为这两种违法行为容易在不知情情形下发生,比如在不熟悉或陌生地段就很可能会发生,尤其是初次开车到外地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
有着十几年驾龄的顾师傅表示:“常开车的人都知道,一年之内连一个小错误都不犯,很不容易。”在记者的调查中,不少车主认为:“这样的条款规定很容易导致多交保费,而要实际获得奖励则会比较困难。“
律师费率条款涉嫌二次处罚
“将交强险费率与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挂钩,按照一定的比例上下浮动,其中或许含有一定的用经济手段约束车主行为以减少交通事故与违法行为发生的良好用意。”河南得意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分析认为,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后,已经受到法律规定的处罚,如果他们的交强险费率还要因为交通违法或事故而上浮,就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二次处罚的意味。
令人疑惑的是,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调整保险费率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但是,对于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交强险费率浮动,保监会在正式公布前,却还没有举行听证会意愿的任何迹象。
业内人士下调费率可能性很大
“去年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上赚了不少钱,虽然具体数额不知道,但听公司内部人说还比较可观。”一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私下向记者透露,由于交强险支付给业务人员的佣金要比商业险低很多,使得交强险的成本低很多,同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相对比较低,所以去年各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上都有所收获。因此,今年交强险下调的可能性比较大。
另据悉,保监会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将经营一年的交强险业务盈亏情况上报,预计于9月对外公布结果。“迫于各方的压力,保监会下调交强险费率的可能性很大。”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认为。
提醒今后借车给别人需掂量
根据草案规定,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暂不根据驾驶人计算。也就是说,多交还是少交交强险保费,是跟车而不是与人捆绑的。
“假设一个人有驾照但没买车,平常借车或租车开,那他就不用担心第二年交强险费率上调,因此驾车时对交通违法的重视程度就达不到。”某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分析,与车捆绑更能体现“经济杠杆”的作用。
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今后你还敢不敢借车给别人?因为他驾车时一旦发生事故,第二年多交保费的是你而不是他。
当然,车丢了再找回来的车主不用担心,因为草案明确:机动车被盗后追回的,根据车主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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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基准费率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浮动比例为: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事故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事故的,最高下浮20%。
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况均不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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