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交强险市场经过近70年的发展已相当完善。在德国,无论是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但车主可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将根据相关标准不断调整车主的保险费率。德国交强险赔付范围同样相当广泛,包括人身伤害、车辆和财产损失,甚至还包括误工损失、交通补贴、精神损失赔偿等,法律规定的最高赔偿额达到1亿欧元。
强制投保 高额赔付 德国自1939年11月实行首部“车主赔偿责任保险法”,目前该法规已发展成为欧盟内部通用的交强险法规,只是各国关于最高赔偿额的规定各不相同。
该法规规定,所有机动车的车主有缴纳赔偿责任险的义务,“车主不缴纳强制险是一种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实际上,在德国任何车主在新车登记时,都必须首先提交保险证明,否则将不能落户。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支付伤员救治、汽车修理、误工损失和交通补贴等费用。除此之外,车主还可自愿投保其他险种,如保护责任方自身车辆的车辆自身险,保护乘客安全的乘客意外险,以及诉讼费用险等。 德国法律规定,所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最高赔付额不得低于一定限额,如人身伤害不低于每人250万欧元,车辆损失最高标准不低于50万欧元。法律还规定,根据事故性质,总赔偿金额最高可达5000万到1亿欧元,单个人的人身伤害险最高赔偿可达800万欧元。
实际上,在大部分交通事故中赔偿金额都低于这些限额。在现实操作中,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基本涵盖了受害方全部人身医疗费用和车辆修理费,以及由于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
费率浮动 核算透明 德国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制,根据车主的不同情况,实际缴纳的年费从不足100欧元到超过2000欧元,差异很大。
据法律规定,德国交强险费率核算的依据包括硬性指标和软性指标两部分。一般先根据车主的不同硬性指标来统计交强险的大致数额,然后再根据软性指标进行相应调整。硬性指标包括开车年限、居住地区和车辆类型3个主要标准,软性指标则更体现出费率核算的个性化,如车辆使用人数、日常停车位置、驾车者年龄和性别、驾驶时间、车辆寿命,甚至包括车主是自有房屋还是租房生活,车主家庭是否有孩子等。这些都是核算车主潜在风险水平的重要指标。根据核算结果,不同车主将被归为不同等级,按照该等级相应标准确定保险年费,同时根据每年车主状况进行年度调整。
总体而言,德国交强险基准年费在500-800欧元左右。法律规定,根据车主情况可以分为30个等级,实际费率为基准年费的30%到245%不等。其中,有26个等级费率在100%以下(含100%),有4个等级费率超过100%。
在操作中,不同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公司具有竞争力的费率标准。依据法律规定和各保险公司的操作办法,德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交强险费率核算办法。政府和保险公司网站均提供公开的费率计算软件,车主可根据自身状况估算相关费率,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并且与保险公司之间有相当大的谈判空间。
市场开放 自由竞争 德国交强险市场完全开放,只要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无论是本土公司还是国外公司都可经营交强险,但所有保险公司都必须遵循联邦司法部相关规定,接受德国保险联合会的统一协调。
在“车主赔偿责任保险法”的框架下,各保险公司为争夺市场竞争激烈,同时也形成了各自鲜明的业务优势。比如针对新手车主而言,根据一般规定均需要按照最高等级缴纳年费,德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对于新手的费率都在240%左右。但同样有保险公司瞄准“高风险”市场,如Janitos公司对新手同样实行100%费率,该项业务受到新司机的大力欢迎。公司业务量由此大增,经营状况也并不比同行差。
在德国有数十家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保险代理商更是不计其数。各家公司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竞争策略,最终受益的还是消费者。而在政府法规和行业协会的严格管理下,业内也并没有出现恶性竞争的现象。
在德国生活多年的欧中经济资讯协会主席王学军告诉记者,“甚至在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不同代理之间,交强险的费率、服务水平等都存在很大差异,这是市场激烈竞争的结果”。针对国内征收交强险短短一年时间,就在交强险费率是否过高、保障范围是否太窄、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否牟取了暴利等问题上产生巨大争议的现象,王学军认为,我国应多借鉴德国成熟透明的核算办法,通过依法管理和市场竞争提高行业的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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