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死人,下一年度缴纳交强险时,车主得多付30%%的保费。昨日,由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出台,7月1日起正式实行。
仅与有责事故挂钩
人保重庆分公司人士表示,《办法》与本月中旬公布的交强险费率征求意见稿有三大变化:
首先,费率浮动暂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
其次,扩大了下浮比例。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由草案的15%调整到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由草案的20%调整到30%。但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仍为10%;
第三,缩小了上浮比例。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上浮比例由草案的15%调整为10%。但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比例仍为30%。
此外,与草案相一致的规定如: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不实行浮动。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次数多少,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等。
我市不试点与违章挂钩
由于涉嫌双重处罚,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交强险保费与交通违法挂钩的部分被取消,但《办法》规定,有条件的省市可以试点。而重庆保险行业协会人士表示,我市保险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近期肯定不会试点。
市保险行业协会人士称,《办法》更注重奖励和防范。以私家车为例,一年的交强险基本费率为1050元,如果连续3年未出责任事故,那么从第四年开始,以后每年的交强险费率都将在基本费率基础上下调30%%,即每年都实交735元。但一旦再出责任事故,就将按发生责任事故的次数,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费率。
老车主喜新手忧
对于马上就要实施的《办法》,已经有15年驾驶年龄的邹先生表示欢迎。他说,自己最近5年仅仅出了三次小事故,而且全部都是被别人追尾,自己没有责任。这样,自己缴纳交强险保费就可便宜30%%了。
新驾驶员表现出的更多是不理解。仅仅两年驾龄的汪先生表示,目前,交强险在全国大多省市的赔付率不足30%%,涉嫌暴利,如今费率挂钩有责任交通事故,相当于加大处罚力度,对多数新手来说,由于驾驶技术不够娴熟,出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保费肯定增多,相当于交强险保费涨价,这完全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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