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李书福这个商界耳熟能详的名字,人们往往首先把他和“汽车狂人”、“汽车疯子”这样的词语联系在一起,然后想到的才是他一手打造的民族品牌“吉利”。
在许多报道中,把李书福用自主品牌抗衡世界汽车巨头描绘成唐吉坷德挑战风车;更有甚者,刻意地把李书福造车与闹剧般的农民造飞机事件等同起来。
迎着众口如雨的飞沫,吉利坚强的屹立在了车界。2006年的数据显示,吉利集团全年共销售各类轿车20.4万辆,在国内33家轿车企业中销量排名第七,经济型轿车更是排名第二,首次突破20万大关。
显然,市场对李书福的吉利汽车是认可的,消费者选择了用脚投票。此时,对李仍然抱有偏见者,更多时基于认为吉利汽车在质量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瑕疵,根本就与国外巨头的同类产品不再一个重量级上。
客观而言,这样的评价或许并不是毫无根据,消费者也有权利苛刻地要求自己购买的产品。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汽车的质量,自然有相关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需要遵循,这也是产品是否被允许上市的通行证。只要企业的产品不低于相关标准,外界因此而将其形容为“农民造飞机”则有失公允。一辆被国家许可而上市的汽车,与农民兄弟业余爱好般地拼凑的与真正意义上的飞机基本不搭界的飞行器,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可比性。
对李书福和吉利的审视,我们没有必要非得放大到“民族品牌代表”的高度来进行考量。消费者在选择汽车时,价格、质量、品牌等可能都是其考虑的要素,其重要程度也因人而宜。相应地,对于一个市场化的行业来讲,在制定经营策略时,企业的行为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就拥有充分的自主决策权,外界无权对其做出道德层面的评价。
不可否认,李书福的“狂人”精神正是其在强手如林的汽车行业杀出一条血路的制胜砝码。在一个不能自由准入,而且随时可能遭遇“黄牌”甚至罚下场的游戏坏境中,李书福认准方向,大胆介入汽车行业,并执著前行,终有所斩获。李书福张扬出的创富精神,正是中国最需要也是最缺乏的经济思维。从这个意义上说,吉利为中国贡献的,不仅仅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李书福的创富路径才使更值得剖析和借鉴的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