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放在楼下不足半年,先后已被划伤6次。向各方反映无果后,车主便自掏腰包在楼前装上了摄像头进行监控。同时为保证爱车能停在摄像头下,车主又在楼下装上地锁,固定车位。但车主的作为引发小区居民的争议。
海淀区燕东园32号楼前,一个银色的摄像头醒目地立在4单元2楼窗外,摄像头正对着一辆崭新马自达轿车,轿车下面,是小区内仅有的两个地锁。
安装摄像头的是32号楼的居民刘女士一家。刘女士说,这辆车价值20余万。
一周前,刘女士开车回家晚了,摄像头所在范围内的车位已被别人占据,她只得将车停在别处,第二天发现轿车的四周又布满划痕。随后,她又在摄像头视野内的地面上装了两个地锁。这样,刘女士为自家的爱车确定了“停车位”,实施24小时监视。“我们无意窥探别人隐私,只是出于自我保护”。
“这是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有钱就可以按上摄像头,装上地锁吗?”刘女士一家的行为,遭到了小区居民的质疑。
燕东园小区居委会李先生表示,之前确实接到过刘女士反映汽车被划的情况,但他对于刘家人此后自装摄像头进行监控一事并不了解。他表示,燕东园是老旧小区,没有统一的停车位,但还未有人自己设置停车位。如果资金允许,将来小区也会考虑统一安装摄像头。但对于该业主的行为“无权进行管理”。
燕园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刚建国表示,在涉及个人隐私的公共场所,应该是不可以安装摄像头的,但对于家庭自行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可行,还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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