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12日专电(记者 孟唤)眼下,为逃避限速处罚,有的驾驶员竟然摘掉车牌在高速公路上疯跑,这种现象令人担忧。有关人士提醒,超限行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很难作出恰当的反应,因此不可求一时之快,而拿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据悉,沈大高速公路已经实行全程电子监控车速,并规定时速最高不得超过120公里。10月11日下午,记者从大连出发沿沈大高速公路返回沈阳,一路上看到的超速车辆很多,其中以小车为主;有的为逃避限速处罚,干脆摘掉了车牌。
下午4时许,在海城路段,一辆没挂车牌的面包车从记者驾驶的车辆右侧一掠而过,车身印有“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的字样。下午4时半许,在辽阳路段,一辆没摘车牌的黑色奔驰飞驰而去,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当时,记者看了眼自己所驾驶车辆的时速表,上面显示为时速115公里。
记者留意,沿途只计算与记者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中,没有挂车牌的车辆就达10余台,都是小型汽车,时速均在限定的120公里以上。
沈阳交警和平二大队副大队长魏启华认为,高速公路限速有其科学性,在时速120公里以下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处理起来比时速120公里以上要好得多。他说:“超限酿成的恶果往往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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