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海口工商局龙华分局公布了两宗典型案例,海口两家公司在抽奖促销活动中太“过火”,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立案查处。对此,工商提醒,促销活动千万别踩“雷区”。
为促销奖汽车使用权
10月初,龙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发现位于海口南海大道的海南某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有奖销售活动。
该公司有关人员在接受调查时说,活动是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发起的全国性抽取锐欧汽车一年使用权活动,从今年9月8日开始,该公司同步开展活动。同时,该公司规定买快男门票时,要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并试驾或购车才能获得抽奖资格。
工商人员发现,该公司举办 “试驾赢大礼、天天送锐欧”促销活动期间,东风悦达起亚全国4S店每天共抽取一名幸运者,若试乘试驾RIO锐欧者则获得RIO锐欧一年免费使用权(不得兑换成现金,由4S店负责车辆牌照和车险办理),若是购车,则获得返还购车款5000元。工商人员介绍,锐欧轿车市场价69800元。开展促销活动以来,其公司共卖出12台锐欧车。其行为涉嫌违反 《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涉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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