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8日电(记者杨成军)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获悉,自上月中旬起,沈阳市1.9万余台客运出租汽车陆续领到了金额不等的燃油补贴,单车最高可获一次性燃油补贴1620元。目前,全市总额3100万元的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已临近尾声。
据介绍,沈阳市2007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客运出租车都是此次补贴的对象。出租车经营形式为承包经营的,补贴给承包经营者;挂靠经营、租标经营、个体经营的,补贴给单车经营业户。标准为每辆车每月补贴135元,营运满一年的,按12个月计算,将发补贴1620元;营运不满一年的车辆,按实际营运月份发放补贴金额,营运时间预估到年底。
沈阳市交通局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确保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严禁以各种借口截留补贴款,坚决杜绝用补贴款抵扣相关费用的做法。
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得知,沈阳市此前已制定了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即当93号汽油价格累计每升上涨或下降0.5元时,原则上出租汽车里程运价相应每公里上调或下调0.2元。此次油价上涨,尚未达到调整标准,沈阳市出租车暂时不会调整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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