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天(15日)就各地应对汽油、柴油出厂价上调措施发布报告称,允许各地市按照运油价格联动机制,采取调高出租车价格、提高起步价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矛盾。但北京、天津等7个省市暂不调整出租车价格(相关新闻:国家发改委:全国七大省市出租车不调价)。
尽管北京的出租车价格不上调,但北京出台了对出租车的有关补贴措施。具体的措施是按照政府、企业、司机4:4:2的比例共同承担油价上涨影响,由政府和企业共同给予司机每月110元的补贴。
报告显示,目前已经制定了顺价措施的6省包括:河北、安徽、福建、河南、广东、贵州等。拟出台顺价措施的13个省份包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其中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湖北、云南、甘肃、青海等地拟要求各地市按照现有政策,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调整运价或收取燃油附加形式疏导出租车运价矛盾价格,具体由各地市自行决定对出租车价格调整问题。浙江部分地市拟近期调整出租车运价或出台燃油附加。上海正在按照已建立的联动方案,抓紧制定办法,研究测算联动方案。四川、陕西拟在年底或明年初调整天然气价格后,统一对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山西省拟于2008年对出租车启动运油价格联动机制。重庆正在观察市场反映,研究运价改革方案。
此外,辽宁、吉林、江苏、江西、新疆等5个省、自治区反映,目前出租车司机反映平静,物价主管部门拟加强监测,待观察市场反映后再决定进一步措施。
国家发改委表示,出租车顺价措施出台,也受到市场供求因素制约。如广州等地区反映,出租车价格已经较高,通过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增加燃油附加等方式疏导运输矛盾,容易损失出租车客源,增加司机营运困难。又如部分地区拟在政府指导价浮动范围内疏导油价上涨对公路客运的影响,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实际执行的票价水平难以提高,经营者承担了全部油价上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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