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先生租车载着一家人自驾游,却因车辆问题发生车祸。记者昨天获悉,
房山法院判令出租汽车行赔偿杜先生家1万元。时近年底,租车自驾游者增多,法官提醒,租车时一定要核实车检证明。
今年5月2日,杜先生到平安出租车行租用了一辆
捷达轿车,带着一家人去泰山旅行。
双方约定,每天租金250元,车行保证车辆性能良好。见老板信誓旦旦,杜先生没有对轿车做检查就租用了。5月6日下午,杜先生驾车回京。杜先生超速行驶,结果在一个拐弯处紧急刹车没刹住,汽车撞到路边护栏后飞出公路,陷入农田里,车上三人均受伤。经交管部门鉴定,发现捷达轿车右后轮的螺纹变形滑牙,固紧力不够,严重影响车辆稳定性,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杜先生超速行驶为次要原因。
开庭时,平安出租汽车行辩称,出租前车行对车辆进行过检修,一切正常。但车行无法提供出租前对汽车进行检修合格的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行有义务提供运行状况良好的车辆,由于平安出租汽车行提供质量存在缺陷的汽车,导致杜先生一家发生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建议 一是到正规的出租汽车公司租用汽车,正规的出租公司一般拥有汽车数量较多,方便选择,而且汽车质量有保证;二是租赁时要求出租汽车公司对所租赁的汽车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同时应亲自试开汽车,了解车辆状况,不可马虎了事;三是与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对可能涉及的事项一一约定。
(责任编辑:王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