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2日,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总结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孙波介绍,截至2007年11月,国内总计召回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
我国自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2004年国内共召回13次、召回了13种车型的32万余辆;2005年共计召回27次,涉及27种车型的6万余辆;2006年共计召回40次,涉及42种车型的34万余辆;2007年前11个月,共计召回23次,涉及25种车型的58万余辆。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王松表示,为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内目前已初步建立了5个信息平台,包括:中国汽车召回网、投诉呼叫中心、专用电子邮件系统、制造商备案召回信息专用FTP平台、召回专家交流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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