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居民祁某与闫某,多次在石景山及门头沟地区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机动车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赔款5万余元。近日,祁某、闫某二人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公诉到石景山法院。
祁某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但下班后经常在苹果园地铁附近“拉黑活”,由此认识了同样“拉黑活”的闫某。
2005年1月,祁某驾驶亲属投保的吉利汽车,在化石道丁字口处故意与垃圾桶相撞,骗得保金。3个月后,祁某又觉得车该修理了,就找到闫某。二人按照计划,在石景山区金顶山路故意迎面相撞,此后二人分别向保险公司骗得保险金8000余元。据调查,2004年4月到2005年3月,闫某、祁某利用相同手法,单独或伙同他人作案7起,骗取保险公司赔款5万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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