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李桂勇伙同他人,先后在朝阳、顺义等区抢劫黑出租车司机9起,而且每次下手后都不留活口。昨天,李桂勇及其同伙在二中院出庭受审。庭上,这个杀人越货的团伙成员之间,将犯罪的主谋互相指责为对方。
检方指控,从1999年11月至2006年9月间,李桂勇先后伙同刘磊、王军、司海龙、邓光余等4人在顺义、朝阳等地,骗出租车司机孙先生等9人驾驶的面包车、轿车,分别采取绳子勒颈、木棍击打等手段将司机杀死抛尸,并抢得轿车、手机等款物共计价值53万余元。
2000年,刘磊、王军被抓并判刑。李桂勇则一直被公安部通缉。2001年,李桂勇又伙同司海龙、邓光余先后作案6起。直到2006年9月15日,李桂勇等人最后一次作案后,被害司机孟师傅的妻子不相信丈夫无缘无故失踪,每天坚持拨打丈夫手机,终于有一天拨通了,但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警方立即跟踪此手机,锁定了司海龙。李桂勇等人随后也被抓获。
法庭上,李桂勇认可抢劫罪的指控,但当庭翻供否认自己参与杀人。李桂勇说,最开始和王军、刘磊合作时“每次我到现场时,司机都已经死了,我只是去帮忙开车、卖车”。公诉人当即提醒李桂勇,法院判案依据的是证据而并非仅凭口供。“是!”李桂勇听到后表示自己依然坚持翻供后的说法。
“司海龙说他没钱过年,邀请我一起抢劫。”李桂勇说,对于和司海龙、邓光余的合作也是对方的提议,因为“司海龙知道我以前的事情,我怕他举报就答应了”。
但随后带上庭的司海龙却称,“李桂勇是我的学厨师傅,从一开始就是他提出抢劫,我们都听他的。”司海龙说,“更重要原因是李桂勇心狠手辣。有一次,邓光余说要退出不干,李桂勇就让我捎话给对方,如果不继续干,杀他全家”。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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