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境内上市渐行渐进,种种传闻也不绝于耳。昨日,上海证券报致电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集团”),其否认“为顺利境内上市而令骏威汽车退市”的不实传闻。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广汽集团境内整体上市和骏威汽车在香港上市并不矛盾。
外界流传,等广汽集团今年在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实现整体上市后,可能以回购股份的形式,令骏威汽车退市。骏威汽车(00203.HK)是香港上市公司,广汽集团持股骏威汽车37.9%的股权。其理由是:骏威汽车是红筹股,被视为外资企业,因而不能在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上市;骏威汽车摘牌,将为广汽集团A股上市扫清障碍。
广汽集团澄清了该消息,并称公司无计划将骏威汽车于联交所摘牌。昨日,广汽集团工作人员告诉上海证券报:“事实上,并不存在这种障碍。广汽集团上市仍在按计划运作。”
“骏威汽车是红筹股,并不影响到广汽集团整体上市进程。只要在净资产、净利润上,广汽集团其他资产能与骏威汽车相平衡,甚至大于后者。”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卫东告诉上海证券报:“尽管目前无完全可借鉴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可以参考《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广汽集团表示,尽管骏威汽车持有部分广州本田的股份,拟整体上市的广汽集团也持有广州本田的股份。但广汽集团还拥有广州丰田及其他资产,因而骏威汽车净利润、净资产并未超过《通知》的相关规定。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广汽集团产值、销售收入均超千亿元,利税双超百亿元。据骏威汽车的财务报表显示,2007年,骏威汽车的持续经营业务利润21.7亿元。
王卫东指出,如果骏威汽车自身回归A股,将受到《通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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