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27日专电(记者 王海鹰)记者从山东省交警总队了解到,10月1日以后,山东省车管部门将取消办理停驶、复驶业务。
据山东省交警总队政委田玉国介绍,这是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做出的调整。
另据了解,“十一”以后,办理各类机动车登记需登记的事项,也由原来的71项(不包含24项机动车技术数据)减为52项。减少的19项,主要是一些证明、凭证的名称、编号等项目,这将进一步提高办理登记的效率,节约群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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