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时,两辆小客车沿绍兴道由东向西行至大沽南路时追尾相撞,这起责任明显应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按《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规定,两车当事人应迅速撤离现场到“快速处理中心”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但两位当事司机因对这规定一无所知,按照“出了交通事故就找交警”的理念,拨打110报警后就站在原地等候,但因两车停在大沽南路绍兴道交口,瞬间引发大沽南路由北向南压车至大营门附近并通行不畅。交警下瓦房大队交警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并当即撤离了现场,教育两位当事人后依法对负全部责任的后车驾驶人给予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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