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交通部门对进出我市特区外区域的外地出租小汽车开始按“定线进出、方便过境、定点配载、严禁驻点”的原则进行管理。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外地出租车在深圳市特区外定线行驶有关管理规定”自2008年10月27日发布,规定指出,进入我市特区外区域的外地出租车应当在我市规定的道路交通限制区域和路线行驶;严禁在允许行驶的道路上停靠候客;严禁从事起点和终点在我市范围内的载客业务;严禁在我市规定场站外搭载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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