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了近14年的燃油税政策,终于呼之欲出了。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正抓紧研究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问题”的消息。若按照该意见,将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纳入到“费改税”里面,将使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少了很大一块。
地方修路债务或达2万亿
要解决这一问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运输经济室工程师束明鑫指出,关键在于对燃油税收的分配,“给交通部门的税收分配至少应该不低于以前收的养路费。交通部门每年收的养路费都是不够用的。取消养路费后,如果税收分配少于养路收费,肯定不可行。”
束明鑫告诉记者,每年各省收的养路费数额不一,也不透明,没有明细账目。实际上,各省的交通部门这部分都有存款。开征燃油税、取消养路费可以规避养路费用被挪用等现象。
为了保证保养公路的支出,交通部规定各地必须把70%的养路费用在养路上,并给各省补助,占各地养路费收入的百分之十几,不超过20%。“但各地养路的钱仍然不够。长远来看,汽车保有量肯定是增加的,势必需要更多的养路费用,但地方政府无力养路。”束明鑫说。
如果养路费用于修建公路的话,投资回报率可以达到40%。束明鑫称,但地方政府没有多余的养路费可以拿来投资,都是负债修路。据估算,地方政府修建公路的债务估计已经达到2万亿元。
加油站环节征收较合理
由此,束明鑫强调,对于地方养路费收入的弥补,需要通过对燃油税的合理分配来调节,要完善税制、公平分摊,使地方政府在这一块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在征收操作上,他认为在加油站环节上征收比较合理。“同时我们也向决策部门建议学习北美经验,对河南、广州等过境交通使用比较多的省份,运输公司上报路线和车型,来计算燃油消耗,据此征税。用通过企业的配合来使路面损害多的省份可以相对较多地得到燃油税收的分配。”
60万征收人员如何安置
发改委在该消息中表示,可能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一些地方收费站点密集、多如牛毛的现象可望得以解决。束明鑫认为,公路收费站点确实不应该那么多,当初设立这些站点是因为有很多和高速公路平行的公路线,很多司机为了逃避收费,就都走二、三级公路,给这些路线造成很大压力以至于超载。
全国征收养路费的征收曾经达到了60万人之多,一旦取消养路费,担忧也随之而来,“这一部分人应该怎么安置,是需要决策部门研究的问题。”束明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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