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上路要投保,是为了在关键时刻保证当事人的基本利益,以减轻当事人的损失。可有人却在保险理赔上动起了歪脑筋。
也就是不久前吧,市交警二大队接到报案,说市区某修理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啦,有两辆车相撞了呢!
交警立马赶到,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说是修理厂工人在挪动厂里的工具车时,不小心碰撞了停在前面的另一辆轿车。
交警问了,你们为啥要挪动工具车啊?回答是,调整方向,移位时不小心撞上的。
交警再次勘查了受损车辆的损坏部位,发觉是正面碰撞,不像是操作不当,得了,先把两辆车扣了再说。
次日,交警查到,这起“事故”的前一天,那辆被撞的轿车在市区温迪路刚出过一起事故,司机在倒车入位时,碰撞了后面的车,当然,司机要负全责。对这两次事故,交警进行了比对,发现两次的损坏部位居然相同,都在车的后部。
第一天出事故,自己负全责,接着第二天又出了一起车祸,是别人负全责,看看似乎也属正常,但是两起事故“伤口”都在同一处,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
交警便走访了修理厂,果然有猫腻!然后他们传唤了被撞轿车的驾驶员李某。一来二往,只问了几句,李某就“抵挡”不住,招出实情:原来,修理厂工人给他想出了“馊主意”,设计了这个骗局,目的是让他的轿车修理费由保险公司来出。
交警让老师伯转告大家,骗保案件现在好像多起来了。希望少数人别在保险上耍什么小聪明,最终很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再说了,你以为保险公司又傻啊,有那么好忽悠的吗?
这正是:
交通事故很难免,
有人竟想骗保险。
为钱耍点小聪明,
这种想法太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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