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珊
本报讯 昨日,省发改委向各省辖市发改委、物价局,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和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下发关于《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自2009年1月15日零时起,成品油油价下调。
通知要求,我省90#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6215元,下调140元,最高零售价格为4.66元/升,每升降0.11元;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5585元,下调160元,最高零售价格为4.83元/升,每升降0.14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的,按我省有关规定确定,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通知要求,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确保市场供应。
国家上一次调整油价是在2008年12月18日,当时宣布从次日起下调汽油出厂价格900元,下调柴油出厂价格1100元,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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