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车还未停稳,性急的公交司机王某就打开车门,导致乘客臧先生摔出车外死亡。近日,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29岁的王某是北京市恒基客运有限公司司机。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庭念其在案发后立即报警,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因此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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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