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2月1日证实,到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发布任何有关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的政策规定,北京市2009年也没有此项安排。
记者赞同政府部门在未来适当时机对机动车征收排污费的想法,因为这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重要一步。
如果仅仅根据排量和排放指标简单地对机动车收取几档年费,最大的弊端就是有失公允。简单收取几档机动车排污年费,虽然在消费者新购车环节会起到一定的科学引导作用,但无法在使用环节针对北京目前保有的350多万辆机动车落实节能减排精神,会丧失对机动车使用环节的约束和引导。消费者的思路极有可能是反正排污费都交了,不跑白不跑。
排量、油耗、环保三者并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简单以排量和排放标准拉开收费档次也难以服众。归根到底,环保部门当初应当明示今天已经出现的和明天有可能出现的环保政策风险。看看欧美汽车发达国家,汽车环保标准的执行不但有长期时间表,还会打出充足的提前量,便于消费者选择并规避风险,公平保护各类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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