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2月28日专电(李惊亚、黄勇)为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防止保费被挪用,贵州将于3月1日起在贵阳试点车辆保险投保“见费出单”制度,并于4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
车险“见费出单”,是指保户缴纳的保险费通过业务系统,实时、足额进入保险公司的账户后,保险公司才能出具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真正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单”。
贵州即将实行的这个制度,涵盖了除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之外的所有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业务。
据了解,传统车险投保一般是保险营销员上门送保险单后再缴纳保费,这样造成保险公司财务上形成大量的未及时到账保费,存在部分中介机构不按时结算甚至挪用侵占保费问题,致使被保险车辆出险时不能立案,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实行"见费出单",目的就是解决应收保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市场突出问题,切实规范车险市场秩序,维护被保险人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保障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贵州保监局副局长陈清华说。
贵州保险业协会会长吴贻超介绍,客户可以选择刷银行卡、网银、电话银行、银行柜台、网上电子支付等方式,或者现金支付后由保险公司代客户刷卡。只要支付系统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都可以视为刷卡交易模式。而对于支票交费等其他非实时到账方式,不再实行先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客户再开出支票的操作模式,而是要求保险费必须在保险生效日3天前到达保险公司账户。保单一旦形成,客户如果改变投保意向,只能进行退保操作,产生短期保险费和退保的手续费。
据介绍,车船税的代收代缴也纳入了贵州车险“见费出单”的制度,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船税代收。
(责任编辑: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