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业停产整顿,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
”近日,省交通系统全员行动,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和落实全省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是由各级政府及交通部门组织有关监管人员、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政府及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即“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段建国对记者说,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将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促进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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