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汽车企业故意隐瞒汽车缺陷,对缺陷调查不积极配合,以及不能按召回计划实施汽车召回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拟今年出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召回条例”),强化汽车“指令召回”的力度。目前,该《召回条例》已经报国务院法制办,并列入2009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国内目前没有一起
“指令召回”
据透露,从2004年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实施了4年多。截至2008年年底,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84万辆,涉及54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商的180种车型,召回次数达到155次。从2004年每年10次,到2008年每年47次,汽车召回的次数逐年递增。
尽管每年这么多起汽车召回,但是没有一起属于“指令召回”。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郑卫华表示,一些企业以技术保密为由,拒绝调查;还有一些企业不按照召回程序对召回汽车维修及改进,这让汽车召回管理工作比较尴尬,今年中心将加大汽车召回的强制力度,在适当的时机启动“指令召回”。
7%的交通事故
和汽车质量有关
根据交管部门的统计,2008年,中国共发生交通事故26.5万起,造成7万多人死亡,这些交通事故中,汽车质量原因占交通事故的7%。造成死亡的事故中,碰撞排在第一位,共发生交通事故197起,死亡1499人;翻车68起造成77人死亡;排在第三位是追尾。这些数据表明,中国汽车质量问题非常严重。中消协的统计数据也证明了这一观点。根据该协会统计,2008年共接到投诉3万起左右,其中汽车投诉占总投诉的63%,这些投诉中,90%属于汽车质量投诉。
在消费者质量投诉中,对于发动机投诉排在第一,主要问题是机油消耗大,启动困难;其次是变速箱的质量投诉,主要是跳挡和异响;再有是车身的质量投诉,主要原因是车身开裂、灯光照明不安全等。比较典型的案例有半轴异响、轮胎“鼓包门”、高速刹车抖动和油管过短。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贇松表示,由于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一些企业故意隐瞒汽车缺陷、故意狡辩、隐瞒不报,一些汽车企业甚至买通车主,弱化问题的严重程度。
■漫谈
车辆批次性出现问题,在国内汽车市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英菲尼迪G35高速刹车时车辆异常抖动,引发全国百名车主集体维权;因为发动机漏油、车辆半轴故障引发的集体投诉事件,最近几年也屡屡发生。国内目前还没有发生过一起强制召回事件,2006年7月,中国质量协会曾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报告,建议对东南菱帅实施强制召回,原因是菱帅刹车常失灵,甚至部分车主因此不能通过车辆年检,但最终不了了之。究其原因,与国内目前部分车企进行技术“封锁”,妨碍相关部门调查有关情况。就此,国家成立了由500位专家组成的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在今后对一些具有争议的汽车质量问题进行认定。
汽车质量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安全,召回制度说到底只是一种补救措施,关键还是要从源头入手,提高整车质量,给消费者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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