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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棒砸碎车玻璃 谁该为这起事故买单

2009年06月17日07:4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杨吟

  本报“开车烦恼事”栏目开出后,不少读者打进热线诉说自己的经历。今天要讲述的是鲍先生的“烦恼事”,他希望大家能帮他出出主意。

  事情的起因是一起交通事故。“3个月了,还没有了结。1000多元维修费的发票还躺在我家里,在那起事故里,似乎谁都是无辜者,但同样无辜的我就该为这起事故买单吗?”

  祸从天降,钢筋棒砸碎车玻璃

  3月11日,鲍先生从千岛湖驾车回杭州,快要到家了,他心情轻松地保持100码左右的速度行驶在快车道上,当时路况很好,只有一辆江苏牌照的大货车行驶在右前方的慢车道上。

  在绕城高速距离德胜出口3.5公里处,眼看就要赶上大货车了,突然,马路上一根约1米长,比大拇指略粗的钢筋棒因大货车后轮的碾压下凌空飞起,再从半空中呼啸而下,重重地砸在鲍先生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瞬间,前挡风玻璃碎成了蜘蛛网状。好在鲍先生是个经验丰富的老驾驶,一方面紧紧控制住方向盘,另一方面轻点几脚刹车,减慢车速,把车平稳地控制住。这时,大货车仍若无其事地往前面开,鲍先生急了,一脚油门上去,逼停了大货车。

  被鲍先生问责,大货车司机显得毫不知情,也不愿意承认。鲍先生只得报了警。从事故现场找回撬棒,上面还有刚刚的击打痕迹。交警到后了解了情况,判定“大货车全责”——当时附近没有其他车辆,如果是鲍先生自己的车轮压到钢筋撬棒,最多也就砸到后挡玻璃,不可能砸碎前挡玻璃;何况当时鲍先生正常行驶在自己车道上,并没有超速等违章行为,大货车司机没有及时作出正确的处理,因此该负全责。对于这样的判定结果,大货车司机一直喊冤,拒绝在事故单上签字。

  保险公司,三人三种说法

  于是只好找保险公司,鲍先生投保的华泰车险的定损员告知:“因为你没有责任,我们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不管怎样,要再上路总要先修车吧,鲍先生自掏腰包1000多元修好了前挡玻璃。

  上周五,正好距离事故发生3个月。鲍先生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原本只是想发表一点意见。“作为一家纯服务的保险公司,客户第一次出险,时间过去3个月了,怎么一个问候电话哪怕是一条问候短信都没有?”结果电话那头恶劣的态度让他大感意外。“这本来就是不赔的,跟我们没有一点关系,”接下来的话让他更是纳闷。“你根本就没有保玻璃破碎险么……”“言下之意,似乎如果我保了玻璃险,发生这种情况就可以得到赔款。”鲍先生事后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的解释是——车辆在停止和正常使用中发生的玻璃破碎归属于玻璃险,但交通事故中的车玻璃破碎属于车损范畴,跟玻璃险压根没有关联。

  6月15日,鲍先生再次电话联系该公司的某一客服经理,他表示需要仔细查阅这个案例后再回复。而在回复中,他明确表示:“你的车在事故中只是前挡玻璃破碎不能赔。如果撬棒造成车体有其他损坏,哪怕只是需要另外补一元钱的车漆,这笔费用就可以核在车损险中报销……”据说这是所谓的“玻璃单独破碎免责”。

  “本来对于保险公司赔偿我也不抱什么想法,但对于不赔的理由,一个公司三个工作人员有三个解释,这就不免让人想不通了。”鲍先生表示,对于这起事故的处理,他还准备继续较真下去。

  交警:双方均无责

  “那双方一起回大队处理吧。”交警没有办法。“反正他已经说了对方全责,我也没有多想,跟着去了。”细心的鲍先生还电话叫来了一位开了多年出租车的朋友同行。

  “在办公室待了会,交警出门,大货车司机随后出了门,我朋友跟出去看到,大货车司机似乎跟交警辩解着什么。后来,那位交警回来了,跟我们说,“双方均无责。”

  交警这回的理由是,一,大货车在正常行驶;二,钢筋撬棒不是从大货车上掉下来的;三、大货车司机也无法提前预知道路上有障碍物,来不及合理避让……因此最后的判定变成了双方都无责的意外事故

  在事故处理单上,交警填了双方司机各自对经过的陈述,事故责任这块内容则是空白。“我几次要求他填上责任的认定,他坚持说这起事故,按现有规定就是应该空白。”

  

(责任编辑: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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