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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新规定:每日须接两单电话叫车

2013年04月25日06:47
来源:新京报 作者:汤旸

  出租车每车每日执行2单电召

  办法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执行电召任务,应在乘客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并提前联系乘客,告知到达信息,候客应不少于十分钟。

  同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确保每车每日执行2单电话叫车业务。

  严重违规5年禁开出租

  办法规定,对电话接听率、接听受理率、受理响应率、调派成功率排名落后、调派能力低、社会反映差、服务改进慢的调度中心,依法给予约谈警告、行业通报、暂停扩大规模,直至责令停止提供电召服务退出行业。

  对未制定落实电召服务标准、预约服务承诺保障制度、完成电召服务考核指标的出租汽车经营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阶梯性行政处罚。

  对接受调度中心调派任务后未执行的驾驶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违章严重、运营服务质量低劣的驾驶员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约车服务24小时不停机

  办法明确,调度中心应制定4小时预约服务承诺专项保障方案。调度中心应向社会公布电召服务号码,提供24小时电话约车、网络约车、手机约车。

  司机每天2单“电话叫车”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确保每车每日执行2单电话叫车业务。

  两次以上爽约一年叫不到车

  有两次(不含两次)以上违约记录的乘客1年内不列入承诺范围。

  司机“逃单”将受行政处罚

  对接受调度中心调派任务后未执行的驾驶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违章严重、运营服务质量低劣的驾驶员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回应

  出租车企业

  已开展“电召”业务培训

  据首汽集团介绍,根据北京市交通委要求,集团已组织所属出租运营分公司开展出租车“电召”业务专项培训,并制作了“电召”培训课件,由专业技术人员讲解。

  同时,各运营公司也陆续开始“司机电召业务培训”,要求司机参训率达到100%。针对接到业务后应注意的如叫车费的收取种类、叫车费发票提供、司机违约后的处罚标准等问题,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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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宁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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