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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2013年05月07日09:01
来源:新华网

  从6日开始,北京正式开始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作出处罚。在此之前,全国许多城市已经采取了类似的手段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本应是公民的自觉行动,如今却要依靠硬性处罚,这应该值得每一个现代人反思。

  “中国式过马路”的确不是一个好现象,它不仅映照出规则意识淡薄的尴尬,而且隐藏着交通事故的危险。红灯停、绿灯行,文明出行不仅是对交通法规的维护和敬重,更是每一个现代公民应有的素质要求。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强化行人与非机动车闯红灯处罚,有利于树立规则公平、权利公平环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中国式过马路”引发的城市交通混乱。不过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整治这种司空见惯的街头陋习虽然很有必要,但是毕竟代价太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难题,很难成为一种全面和持久的举措。

  任何处罚都不是目的,培养文明有礼,遵章守序的出行习惯和自觉意识才是最终目的。其实,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管是社会机构的民意调查,还是媒体记者的街头随访,许多受访者都对整治表示支持,这说明公众内心存在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的自觉自律原动力

  让“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我们不仅需要严格处罚这些外因的刺激和引导,还需要用自觉、自律的内心原动力来实现自我约束,而内因才是对事物发展变化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我们应该大力营造社会氛围,让文明出行理念内化为公众自觉的价值选择和行为准则,通过公众的自觉自律来提升文明意识、规则意识与责任感。

  整体而言,“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是社会生态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规则失范的表现,其核心还是社会整体规则意识的淡薄。所以社会氛围的营造,一方面是指对文明出行的宣传和引导,既包括法律法规的普及,也包括正面引导和反面刺激;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孤立地就事论事,而应该着眼于现代民意识培育、素质教育提升,如此才是治本之策。

  另外,交通部门在实现制度治理的同时,还应该通过合理规划道路设置为公民的自觉自律创造条件。交通部门要积极完善现有道路设施,适当增加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数量,科学设置信号灯时间和提示标志。从长远来看,则要在道路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便民需求,平衡道路资源分配,保证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权,从源头上消除违法隐患。如此多管齐下,才能扭转“中国式过马路”的负面形象。

(责任编辑: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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