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费”征收条例修订暗藏利益输送? |
本报记者 高江虹
实习记者 姜艺萍
交通部上周在其官网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稿是对2004 年发布的现行条例的修正。
《征求意见稿》中为对冲国家的免费政策、补偿扩容改建和满足养护管理等原因,提出收费公路均可延长收费年限,且收费标准或因市场化而提高。银河证券分析师周晔指出,《征求意见稿》力图为收费公路正名,并在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的修改、细化中表现出鲜明的市场化倾向。
这份修改稿被指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原因在于诸多公司均哭诉受国家免费政策影响,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上市公司或因此受益,公众对此却满腹牢骚,反对公路收费没尽头。交通部政策法规司人士13日回应记者称,在6月7日征求意见完成之前,暂时不方便发布评论。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交通部对公路管理市场化方向正确,错在市场化的前提需要更加公开透明的成本支出细则,公开事项仍未到位难免惹争议。
潜藏伏笔
从长期来讲,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整体收入依然得到保证,将对上市公司带来利好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影响,与普通民众看法不同的是,公路运输行业分析师大多认为这是一个利好消息。
《征求意见稿》对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在继续强调最长收费期限25年之外,新加入三项规定。其一是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其二,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其三,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按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
周晔指出,第二点对于车流量增长前景较好的高速公路,可望通过硬件的扩容和收费年限的增加来扩大其盈利增长空间。第三点则是指出了“可延长收费年限,以满足养护管理”。由于我国大部分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尚未届满,该项是对未来养护费来源的未雨绸缪。对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而言,其收费期限可能藉此从“有限”变为“无限”。他同时指出,经营期满之后的收费标准将会下调。
华泰证券分析师高粱宇认为,此三项政策超出预期,虽然业内一直在提免费政策的补偿问题,但一直没有十分的确定性。此次可用于调整或延长收费期限的情况不仅包括了免费政策,同时也涵盖了改扩建带来的新增投资和经营期满之后的养护支出。因此他认为此项政策虽不能在短期抵消免费政策带来的业绩下降,但从长期来讲,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整体收入依然得到保证,将对上市公司带来利好。
周晔另指出了《修改意见稿》中两个关键点。第十六条规范的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其条款有了细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可根据交通流量、当地物价指数变化情况等因素适时予以调整。”周晔认为,“显然,大部分公路的交通流量是逐年上升的,大部分地区的物价指数也是逐年攀升的。这条新规定试图为 2011年之前通行费率的不定期上调正名,也试图为未来的上调建立依据”。
而且,《征求意见稿》将公路收费的理念从“补偿建设投资”扩展到了“覆盖养护管理”,未来养护“政府路”亦可收费。现行《条例》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征求意见稿》在这一条中增加了5个字,改为“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周晔指出,这一修改意味着,即使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只要交由非政府机构进行养护管理,该机构也可以向公众收费来补偿其养护管理成本。
隐形补偿?
18家高速公路公司的背景几乎都是政府
上述修改意见,虽然对上市公司有利,公众却不乐见。目前舆论多恐惧于收费公路年限由“最长25年”变成无限期收费。
交通部缘何做出上述修改的动议?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交通部之所以修改条例,是去年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开展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延续,希望以市场化手段对全国收费公路进行管理。
交通部新任部长杨传堂3月17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费公路管理制度,加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加强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
但有专家提示记者注意收费公路与各地方政府的裙带关系,指出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因国家一些惠民政策威胁自身利益而大肆哭穷,进而要求以市场化手段予以补偿。如今条例的修改,坐实了补偿的说法。
记者注意到,18家高速公路公司的背景几乎都是政府,如沪宁高速(600377.SH)的控股股东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交控的实际控制人却是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而在多家上市高速公路公司的财报中,都有不少篇幅阐述国家政策对其行业的影响。
以沪宁高速公司为例,该公司2012年财报中披露,从2011年6月开始实行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活动在本年度继续推进,2012年1月,江苏省政府下调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该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均列于本次调整范围,通行费收入受到轻微影响。随后7月江苏省政府宣布撤除312国道沪宁段南京收费站、洛社收费站(含堰桥收费点)、西林收费点,直接带来日均约15万元左右的收入损失,导致312国道的亏损情况进一步扩大。
而8天长假期间由于免费放行,沪宁高速实际收取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35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累计减收通行费收入8944万元,约占本年度通行费收入总额的1.76%。至于绿色通道免费政策令其2012年度收费公路累计免收通行费约人民币11658万元,约占通行费总收入的2.29%。
山东高速(600350.SH)则指出,受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政策影响,2012年公司实现车辆通行费收入50.62亿元,同比收入下降1.67%。
信息公开缺位
重新核算新的收费标准前提是公众须知道目前收费公路的养护成本是多少
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交通部对公路管理市场化方向是正确的,错在市场化的前提需要更加公开透明的成本支出细则,公开事项仍未到位难免惹争议。如先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各项成本支出一览无遗,收费标准的调整也就不会引来太多争议。
比如条例中一再强调为满足养护管理可延长收费年限,可是这些公路的养护管理成本究竟是多少,该如何核算其新增的收费年限呢?
有分析师也向记者表示,只要公路始终通行,道路的养护成本在结束收费年限后仍然会产生,不管该路产届时在政府手中还是上市公司手里,应该都会通过专业化外包的方式予以养护,以保障整个路网的顺畅。在他看来,用税费的方式征收还不如用现行的收费方式更具公平性,该分析师认为,“谁用收谁的费”。倒是应该讨论的是,这个收费标准届时该如何重新核算。
重新核算新的收费标准前提是公众须知道目前收费公路的养护成本是多少。令人尴尬的是,这个数据历来是个谜。5月13日,交通部公路局养护保通处处长杨国峰拒绝披露全国收费公路的养护成本,他向记者表示,该数据尚不能对外公开。不过,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曾发布的2011年6月的统计数据,到2010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约15.6万公里。而杨传堂今年3月曾披露,经过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各地共减少收费公路10495公里,缩短、降低了200多个项目的收费期限、收费标准。以此推算,则目前收费公路里程约在14.5万公里,料大部分为高速公路。
记者从交通部其他可靠渠道获悉,2012年高速公路养护费用支出为260亿元。与此相对应的是,2012年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9.62万公里,约合每公里高速公里的养护成本为27万元。
记者亦从上市的高速公路公司中寻找答案。18家公路上市公司中去年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用总计326亿元,这些收入绝大部分并不用以养护道路。在年报里披露公路养护成本的有13家公司,其2012年养护支出总计20亿元。
以深圳高速为例,该公司2012年的公路维护成本1.4187亿元,而据该公司董秘称,其管理道路总里程约427公里,则约合每公里维护成本33万元。不过五洲交通每公里公路的养护成本却只有23万元。养护成本缘何差距这么大,各公司并未在财报中详细阐述。
交通部公路局养护保通处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披露,每年公路养护资金缺口在1000亿元以上。为何会这么多?该人士并未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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