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斗门法院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袁某为驾校教练,却带着学员醉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目前为止,斗门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中,涉案被告酒精含量最高的一起案件。据了解,自刑法增设危险驾驶罪以来,斗门法院已对76人依法判刑。
被告人袁某是东莞某驾校一名资深汽车教练,从事这一行业已有8年之久。今年4月21日,袁某带着6名学员从东莞到珠海进行小型客车长途考试。当晚22点多,袁某与其中五名女学员到井岸镇某酒吧喝酒。据袁某回忆,当晚他大概喝了十杯以上的威士忌、两三杯啤酒。
4月22日凌晨1时许,袁某驾驶一辆教练车载着5名学员离开酒吧,行驶至交环湖路路口处时,车辆失控冲出路外,撞坏路边的花基、树木及住宅围墙。事后,袁某用拳头打烂交警大队的卫生间门玻璃,其他5名学员均无受伤。后经对袁某的血样检验,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05 .6m g/100m l。
|
E电园纯电皮卡是啥妖孽
E电园试北汽纯电EU260